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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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长江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促进专业教育、通识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完善“创新创业基础课程--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创业实践核心课程”三级贯通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拟面向全校各专业开展2023年度“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结合专业特色,整合教育资源、设计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模式、更新教学方法,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研究探索,推动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着力塑造学生专业思想与精神、创新创业意识与品质,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建设内容

1.教学内容建设。将创新方法、创新思维融入课程模块与知识、技能和素质目标,渗透创新创业理念和方法,深度挖掘和充实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设“专创融合”案例库、课件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

2.教学设计。将行业的新技术、新成果与创新创业理念相融合,重构教学内容,进行整体教学设计,形成具有鲜明创新创业特色的课程教学标准。撰写体现创新创业教育元素课程教案,更新充实课程教材,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创新创业教学案例;合理利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式、翻转课堂、线上线下混合式等多样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全过程考核、形成性评价,综合应用笔试、口试、开卷考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元化考评方式。

3.鼓励校企合作开发教学资源。鼓励结合行业需求与技术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对课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规划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完善课程标准,适时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等引入课堂教学。

三、申报要求

1.专创融合课程可立足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现有的专业课程进行升级建设,也可整合资源新建课程(新建课程必须纳入本年度专业教学实施计划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应充分体现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过程。

2.课程负责人应是本校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授课有激情,教学效果好,有相应的专业创新能力,在教学中注重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紧密融合。

3.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团队成员具有一定的技能大赛或创新创业实践指导经验。鼓励跨专业组建课程开发团队,培养有一定知识技能融合能力的人才;鼓励与行业企业专家及创业团队合作开发课程。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立项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交至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择优排序推荐,填写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原则上每学院推荐不少于2门。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拟定立项课程名单并公示。

五、有关说明

1.各学院加强此次课程立项的组织工作,积极鼓励教学水平高、教改成果显著的教师参与“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的培育与建设,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体现专业特色和教学水平的专创融合课程。

2.本年度拟立项专创融合特色课程8-12门,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优秀且运行效果良好的课程将通过认定,优先推荐更高级别的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3.各学院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7:00前将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申报书(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统一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吴诗佳,联系电话:15807153063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74290537@QQ.com。

附件:1.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立项申报书.docx

      2.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申报汇总表.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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